吕梁学院

一般大学

吕梁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58-8231105
招生网站:llhczs.good-edu.cn/

吕梁学院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并分别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条  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2、学校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4、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录取,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不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查看更多详情

吕梁学院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类别 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