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由学校作为就业推荐的主体,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从大学一年级到大学四年级对学生实行全程化的就业教育和指导,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联系,广泛收集毕业生的就业需求信息,安排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形成了较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帮助毕业生更好地就业。多年来,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及就业率居广西高校前列。2002年,我校学生工作部(处)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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