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

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95-83677777
招生网站:www.mnust.cn/zsjy/

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条  录取工作贯彻“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如不符合该专业条件或该专业招生计划已额满,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  在总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录取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优秀者。
  第十四条  属政策性照顾投档的考生,视为线上考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档,不录取考生的退档,必须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审查同意。
  1、思想政治表现、政审材料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
  2、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且不服从调剂。
  3、总分较低,所填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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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类别 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