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

衢州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70-8015711
招生网站:xsc.qzu.zj.cn/zs/

衢州学院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浙江、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9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学校调档数控制在相应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英语(本科)、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
  第十九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3.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4. 对于进档后考生,按照“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3专业志愿以下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5. 无专业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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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学院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类别 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