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与监察

授予学位: 修学年限:三年

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开设课程

思想修养、城市执法人员职业道德、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现代企业管理、法学基础理论、会计基础、VF等数据库统计学、行政法概论、合同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招投标、土地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筑概论、工程造价、建筑识图、施工组织、项目管理等。

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依法行政和城市管埋的基本理论与监管技能,从事城市管埋、监察和综合执法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行政诉讼制度、民法概论、公共行政学、城市管理与运行实务、公务员制度与行为规范、城市建设管埋法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学、城市规划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城市生态与环境、行政执法旁听见习、执法礼仪、城市规划管埋实习、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专业培养要求

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城市管理法律规章知识与综合执法技能。